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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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生 实 习 守 则

一、学生进厂实习,必须明确实习目的,端正实习态度。

二、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。进车间前必须穿好工作服,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。不能穿高跟鞋、背心、短裤、拖鞋进入工作场地。

三、实习时必须按老师指定的内容、方法和步骤进行。不得擅自开动其他设备。出现故障,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指导老师。

四、要认真听取实习指导老师的讲解示范,努力提高操作技能,丰富实践知识,独立完成实习业。

五、严格执行工厂的实习考勤制度,不得迟到早退。上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;不准在车间聊天、看小说、听音乐;不准打闹喧哗;无辜违反者,取消实习资格。

六、注意文明生产,爱护公共财物,妥善保管工具、量具。因非正常使用,造成丢失或损坏者,应折价赔偿。

七、尊敬老师,服从工作安排,如有意见,及时向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反映

实 习 考 勤 制 度

一、学生必须遵守工程训练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,遵守实习纪律。

二、学生在实习期间,请病假必须医院证明,门诊请假一般为2小时。

三、原则上不准请事假,特殊情况由院系、部开具证明,教务处批准。未批准的一律按旷课处理。

四、实习期间若有集体活动、考试、比赛等,必须持学校教务处批准的证明,办理请假手续。

五、实习期间,迟到、早退1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。超过三次记旷课一次,旷课一次,实习纪律为0分,旷课三次取消实习资格。

六、由于纪律和违章发生的安全事故,实习成绩为不及格。